9月17日市纪委监委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后,上海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分层分类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分层传达
一是分层分类,实现全覆盖。坚持分层分类抓好传达学习,校纪委书记参会回校后第一时间向校党委书记报告会议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先后在校党委领导班子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等不同层面召开校党委常委会、纪检监察部门专题会、派驻纪检员和二级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等3场会议,并编辑1期专题学习材料,通过邮件下发二级党组织纪检员、重点领域部门纪检员等兼职纪检干部,传达对象覆盖70余人。
二是抓实抓细,增强实效性。综合运用集体领学、讨论促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引导校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认识、加深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和要求上来。校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带头传达学习,结合学校实际把会议精神讲准讲深讲透。围绕会议精神开展深入讨论,确保传达学习入脑入心,校党委书记成旦红同志表示,校党委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视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提交了学习体会,他们表示对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要求有了更深层次理解,履职尽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积极部署、快速反应
一是突出重点工作。在原来的纪检监察建议书抄送联系(分管)校领导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廉情抄告制度,定期向联系(分管)校领导通报相关学院(部门)情况。健全完善校纪委书记约谈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机制,视情执行“四必谈”,即廉政抄告必谈、分管部门接受纪检建议书必谈、分管部门负责人被问责必谈、专项监督发现问题必谈,推动约谈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5家试点单位之一,上海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致力于把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一起来,在深化改革中加深对会议精神的理解,在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中更好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转化为工作效能。刘学新书记在座谈会上指出,上海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成效显著,有力发挥了监察试点的示范效应;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按需设立二级纪委、派驻专职纪检员,具有现实针对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这是对我校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认真贯彻“发挥好‘探头’和‘前哨’作用,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等会议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总结和提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推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贯彻落实、保障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学思践悟、细照笃行。保持冷静清醒,结合学校实际准确认识问题与短板,针对刘学新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5个方面不足,对照“问题”找差距,对标“成绩”查不足,着力从思想上、行动上解决好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执纪执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反对餐饮浪费等推动政治监督进一步具体化、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审查调查流程制度,提高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审查调查工作依纪依法规范运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着重开展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上海大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与再监督实施办法》,压紧压实业务部门职能监督责任。
(二)以改革为契机,构建完善具有上大特色的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纪检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强化二级纪委书记、派驻纪检员、二级党组织纪检员和重点领域纪检员的岗位职责和角色意识,充分发挥二级纪检机构和干部队伍的“前哨”和“探头”作用,不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有效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完善机制完备、运行高效、具有上大特色的监督体系。
(三)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更加深入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将“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政治要求落到实处。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选人用人机制,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协同组织人事部门落实有关提名、考察、考核、激励原则和要求。落实“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的要求,从严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我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谨规范用权,严防“灯下黑”,为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