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报备须知

一、目的

为有效防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强化各业务部门的职能监督职责,切实提升监督效能,结合实际,实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事项报备制度。

二、范围

1.重点领域是指在选人用人、考试招生录取、经费与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基建(修缮)项目管理、评审评比评估、因公出国(境)管理等权力运行相对集中的工作领域。

2.关键环节是指在重点领域工作程序中存在廉政风险的环节。

三、要求

1.报备单位(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对业务工作的监管责任,及时规范报备相关材料,主动接受纪检监督部门的再监督。

2.报备单位(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报备工作,通过学校PIM流程(具体流程:个人中心——纪检监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报备)进行网上报备。

链接:http://pim.shu.edu.cn

主管部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检查室

联系方式:66132451



上海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6613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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