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海大学2014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召开。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张佳春报告了前三季度的纪检监察重要工作,审计处处长田蔚文强调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注点,副校长唐豪专题布置了学校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工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忻平对下一阶段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张佳春首先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2014年市教卫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通报了我校2014年前三个季度的纪检监察信访查处情况。截至11月10日,校纪委、监察处共受理信访举报19件。其中,来信17件、来访1件,网络邮件1件;匿名举报15件,实名举报4件;重复件1件;上级转交办12件。全部信访,现已办结15件。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的2件、基本属实的1件、部分属实的3件,主要涉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以及违反组织人事行为方面。校纪委、监察处针对这些带有典型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希望各单位健全规章制度,严密规范管理。下一阶段,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五项:一是落实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贯彻落实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四是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五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查信办案和行政监察工作力度。
随后,审计处处长田蔚文作了"经济责任审计是反腐倡廉的先行军"的专题报告,提醒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首要关注三个方面:一是上岗前了解岗位经济责任内容;二是依法履行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三是切实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副校长唐豪就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他强调,各部门要重视经济活动中各类合同的真实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特别是四校区经营性房产的管理部门,要对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引起高度重视;针对房产出租主体太多、价格差异太大、责任人不明确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尽快建立好规章制度,消除资产流失的隐患。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忻平在会上希望大家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认识。他着重指出,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各级党委要把中央文件精神内化为自觉行动,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按照中央要求,强化责任监管,突出思想教育,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管理,为学校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由校监察处副处长丁明主持。出席会议的有校纪委委员、各学院(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机关部处长共7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