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例会

创建日期 2019/06/26 李琬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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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下午,学校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例会。校纪委委员、学院(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机关部(处)长、直属单位负责人、二级单位纪检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00余人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成旦红出席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段勇主持会议。

成书记指出,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需要发挥好党委教育引导和纪委监督保障的“双轮驱动”作用,需要发挥好党务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两支队伍的联动推动作用,需要发挥好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需要基层探索形成有效的经验,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保障学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他强调,要高度重视市委巡视对学校的反馈问题以及问题的整改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面上的问题,更需要下大力气持续去落实好整改工作,针对问题各个单位还要进行深入排摸和分析,形成一些创造性的、良好的工作经验,更要营造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敢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成书记针对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站在对师生和事业高度负责的角度,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严管就是厚爱,通过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监督,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红线、知敬畏,避免一些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基层党组织要明确党管一切的责任,要敢管敢严,落实好主体责任;纪委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有“婆婆心、婆婆嘴”,“反复说、反复叮咛”。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规矩意识。通过制度建设,让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按照制度去执行,这也是对干部的保护,同时也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教育培训和具体指导,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三是要加强案例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要用好身边的案例,着力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氛围。

段书记在主持中强调,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的精神,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深化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通过“防未病、治微病”,警示教育干部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同时代表学校纪委表态,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将按照市纪委对市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全力配合推进,确保取得改革成效,推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处长滕云从推动巡视整改、专项检查、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介绍了2019年上半年校纪委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并通报了问题线索处置以及违纪的问题情况,重点分析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提醒党员干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校党政办副主任凌长臣解读了《上海大学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并介绍了学校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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