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声在上海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会"十不"承诺
●不违反政治纪律,反对自由主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市委团结
●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个人封官许愿,不干预下级干部任命和安排亲朋好友工作
●不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
●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非紧急公务,谢绝下级、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家访
●不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谋取利益
●不为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影响谋取私利
●不配备超标准小汽车
●不干预司法机关公正执法
●不接受超标准接待
●不准个人决定人事、财政、编制等重大问题
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昨天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切实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为上海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俞正声在会上代表市委常委会提出"十不"承诺:一、不违反政治纪律,反对自由主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市委团结。二、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个人封官许愿,不干预下级干部任命和安排亲朋好友工作。三、不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四、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非紧急公务,谢绝下级、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家访。五、不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谋取利益。六、不为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影响谋取私利。七、不配备超标准小汽车。八、不干预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九、不接受超标准接待。十、不准个人决定人事、财政、编制等重大问题。俞正声说,市委常委将严格按照"十不"承诺约束自己,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全市各区县委办领导班子也要出台约束性规定,作出承诺。
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在会上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殷一璀传达了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德咏代表市纪委作了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市政协主席蒋以任出席。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市党政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也出席了昨天的全会。
俞正声在讲话时指出,要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坚决惩治腐败,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要抓住重点预防腐败,切实抓好财政性资金和公共性资金监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管理专项资金,严格清理"小金库",严格使用财政性资金;要进一步抓好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做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运作,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场运行监管机制;要认真抓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着眼于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加强企业管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加以推进。
俞正声指出,要深化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有效防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监督,决不允许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决不允许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亲属特殊照顾。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运用网络技术,主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推进信息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特别是涉及到公共权力行使、公共资金监管、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预算执行等方面的信息,必须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监督,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作是严格要求、关心爱护,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做到闻过则喜,有过则改,养成一种在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俞正声指出,要进一步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各级纪委要认真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职责,进一步推动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