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创建日期 2019/04/29 李琬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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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主任王宝明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3月27日、2018年2月28日,王宝明分别组织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医疗中心)原主任寿勇明、上海化学工业区公共事务中心副主任居林锋等人,到张家港市接受某消防安装工程公司等企业的宴请,并入住当地酒店。相关费用由企业支付。寿勇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王宝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居林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月,寿勇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于2018年7月被免职。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2、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党委委员、副处长马斐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2月2日晚,马斐组织下属聚餐后,到某酒吧消费,期间马斐电话告知某汽车租赁公司总经理陈某某一同前往。在酒吧中,马斐等10人消费了啤酒和一些小食,共计2181元,相关费用由陈某某买单。另,之前其部门自费聚餐时,马斐等人饮用了陈某某预先放在饭店内的茅台酒一瓶(价值约1700元)。2018年12月,马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违纪款。

 

  3、静安区中医医院院长陈旦平、党支部书记韩华钦等人违规收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间,陈旦平、韩华钦和静安区临汾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罗维、宝山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程丽森等人,多次违规收受业务单位上海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施永兴以答谢费等名义给予的礼金,金额从6000元至8200元不等。2018年12月,陈旦平、韩华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维、程丽森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施永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4、嘉定区南翔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张磊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8月31日,张磊与嘉定区南翔镇规土所副所长许峰、工作人员陈船华,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徐亮,上海南翔工业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明等人,在浙江萧山某酒店接受三家管理服务对象的共同宴请。2018年11月,张磊、许峰、陈船华、张建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1月,徐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纪款。

 

  5、浦东新区高行镇周桥村党支部书记高振霄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5月24日晚,高振霄在某饭店违规接受租赁在该村的某企业负责人周某某的宴请,餐费1000元由周某某支付,两人还饮用了周某某自带的一瓶“五粮液”酒。2018年12月,高振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违纪款。

 

  五一节假将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员干部要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警戒,严守纪律要求,坚守清廉防线。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责任担当,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既要紧盯节日期间常见问题,又要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等新动向新表现,坚守重要节点不放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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