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纪检监察工作公开,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创建日期 2007/11/19 罗滋池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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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纪检监察工作公开 
                                                                                                                   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实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公开是高校实行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上海大学从实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职责的公开、检查监督的公开、制度程序的公开、以及研究与工作结果分层分类的公开等四个方面入手,实行纪检监察工作公开的探索,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校内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行政的各级机构和干部群众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的了解,增强了党员与群众对学校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从而保证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和保障学校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公开任务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实行工作任务职责公开,有利于正确履行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的职责,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克服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秘感,依靠校内各级组织和干部群众的支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上海大学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的精神,制定了《关于上海大学实行纪检监察工作公开的几点意见》(以下称《几点意见》)在校内予以公布。
《几点意见》明确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撤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几点意见》明确校监察处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学校管理规定或接受学校行政领导委派、上一级监察部门的工作指示,对校内各级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命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校内各级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决议和落实学校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教育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学校任命的行政干部廉政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行政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干部提出处理建议。
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力求处理好党政中心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紧紧围绕学校工作的中心和大局,在提高学校各级领导班子驾驭全局、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建立和健全科学、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立足树立良好的党风与校风,为实现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为学校的内涵发展和构建和谐校园服务。
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职责中,力求处理好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坚持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委在党委的领导下,注意发挥各级组织和部门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认真开展了"四项教育"活动,即以党员干部守法为底线的法制教育;以干部基础管理为准则的财经纪律教育;以预防干部职务犯罪为重点的警示教育;以规范行为道德、营造廉洁氛围为主旨的廉洁教育。
在开展四项教育活动中,安排了华东政法大学校办公室主任邹荣关于《学法守法、依法行政》、市教委审计处处长沈国强关于《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树立遵守财经纪律观念,预防职务犯罪》两个专题报告。沈国强处长以审计工作中的大量信息和详实的案例强调了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应了解和遵守的经济法律与法规,深入浅出提出预防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要求。在全校近300名副处以上干部集中进行了两次警示教育活动。一次,围绕陈良宇严重违纪和社保资金案专门进行了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并联系其中涉案干部,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事局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曾任我校党委副书记孙路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款物,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的案例。强调了如何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和上海社保基金案中吸取深刻教训。并观看了上海市社保基金案警示教育内部资料片"贪欲之害"。又一次,通报了我校原土木工程系主任李永和,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的检测业务款及其他公款共计人民币4,986,691.20元私自解入由其个人控制的私人"同上公司"账户内,从中侵吞人民币2,625,449元,构成贪污罪的案例,总结了他从一个教授博导、党员干部堕落成贪污犯的过程,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提出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学校专门成立了廉洁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教育计划,协调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学工办、社科部、艺术活动中心等部门,在党员干部、教职工和学生中全面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工作。
二、公开检查监督制度,加强权力运行保障机制的建设
建立和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增加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了决策的科学与民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日常工作的管理。
修订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与民主管理。根据校党委的要求,校纪委会同党办、组织部等部门着手制定并修订了《上海大学关于重大问题议事决策有关规定》,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作出界定,明确"三重一大"的范畴;明确规定了凡属重要政策和重大决定的出台,必须经过个别酝酿、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论证、会议集体讨论表决的决策程序;明确规定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向组织报告和领导间通气制度等,对领导个人说了算情况进行制约。基本做到学校对处级干部的任用,常委会坚持从提名到决定须经过三轮认真酝酿讨论的程序。学校财务预算和专项经费预算,事先在校财经委员会和学院、部处层面听取意见,集体审定通过。定期召开民主党派双月座谈会和离退休支部书记情况通报会,通过校园网络和校内各类宣传媒体经常发布重要党务与校务信息,加强党务和校务公开的力度,接受群众的监督等。目前,该项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实施,如:嘉定科技园区建设要求上大资产经营公司为欣嘉公司贷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党委常委会认真进行调研,查阅了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决策操作程序进行了集体研究,做出不与予担保的决定,有效地规避了失误。
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我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上级组织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机制,提高了监督实效。严格程序,规范校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党的作风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校党委领导下,党委组织部、纪委组织对全校处级干部任期中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全校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含同级管理)再次进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对他们在各类企业中兼职、兼酬、持股、担任独立董事等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清理,进行了甄别分析和纠正处理。校监察处和信访办公室专门就校内各单位自管轿车的购置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校内各单位公车使用管理的意见》,纠正了个别单位领导违反公车使用规定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在干部管理中实行诫勉和函询制度,根据信访举报问题内容和涉及干部对象,开展谈话或函询,指出他们在廉洁自律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努力方向。
学校持续在处级单位领导干部中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规范经济运行。从2002年到2007年暑假,在全校处级领导干部范围内已经开展了三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连续多年不间断的审计,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增强,经济民主和集体理财的意识提高。学院和机关部处都制定了经济和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处级单位的经济运行更趋规范。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得到落实。
三、公开纪检监察办事制度和程序,提高工作的效益和水平
上海大学纪委在校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中,明确了2007年到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了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任务与分工,强调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校纪委注意发挥校纪委会的整体作用,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内容,制定或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如《上海大学关于重大问题议事决策有关规定》、《上海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大学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条例》、《上海大学招生监察实施办法》、《上海大学仪器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大学物品采购监管办法》,《上海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等,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到全校,做到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有法必依,有规必循。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注意将监督工作渗透到相关的业务活动之中。比如,将招生的监督渗透到招生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派员参与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招投标、基建项目和大型设备材料招投标的发标和开标活动等。
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关于上海大学实行纪检监察工作公开的几点意见》,及规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报告流程、方式和报告内容,重新修订了纪检监察部门内部工作规范,校纪委全体委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上级指示、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通报工作情况、交流经验体会;讨论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决定重大工作事项;讨论查信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分析信访特点;讨论校纪委内部事务、检查和总结工作等。提出并开始实行校纪委委员直接参与办信查案工作,不定期地召开会议讨论和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目前校纪委工作已经制度化,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校纪委委员参与了信访案件的研究和调查处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比较好的效果和经验。
四、公开纪检监察工作结果,提高工作效益和扩大工作成果
分类分层公开纪检监察工作的结果,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和扩大工作成果。校纪委和监察处制定的《上海大学实行纪检监察工作公开的几点意见》,提出公开纪检监察工作的结果的方式:可采用与当事人开展谈话进行批评教育或说明情况;向学校纪委报告;向基层组织领导和学校党风廉政监督员进行通报;对带有规律性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进行警示教育等方式,积极探索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结果公开方式和途径。
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信访工作研究,做到了每季度有小结,每半年和全年有总结。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分类分层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就其规律与特点向各单位通报或提示。今年以来,学校开始尝试每季度纪检监察部门就信访查办情况在校纪委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公开信访中典型和有代表性问题查处情况、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及建议。使纪委委员和基层党委及时了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掌握当前工作动向,及时了解当前学校发生的、他们所关心和关注的问题,消除了许多不必要的误解和负面影响,稳定了人心。扩大了查信查案的工作成果,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校的中心工作。

200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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