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舟山市浙江新一海海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瑞江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8年9月9日至17日,蔡瑞江参加由船东协会组织的俄罗斯港口考察活动,此次考察以“旅游团”方式出国,在国外并无实质性考察活动,回国后蔡瑞江未主动报告在国外行程情况,并将出国费用共计22900元在单位报销。2019年11月,蔡瑞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相关费用。(浙江省纪委监委)
2.吉林省四平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徐立忠等人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9月,徐立忠在担任四平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期间,决定对该校4名副校长办公室采取栅隔断方式改造为办公和休息的套间,改造后4间办公用房面积均超出标准。2019年6月,徐立忠和时任主管后勤工作副校长苏丽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校长唐亚民、张艳、孟庆民、宁文斌分别受到组织处理,办公用房已经整改。(吉林省纪委监委)
3.甘肃省定西市卫生监督所原所长李虎平、办公室原副主任张安林等人虚列资金用于支付接待费用问题。2016年5月,经李虎平召集班子成员以及张安林商议,由张安林先后两次编造虚假会议资料,虚列支出套取资金6.995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历年接待费用等欠账。2019年12月,李虎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监委)
4.海南省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年、2018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陈涛先后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个体老板倪某所送红包4000元,以及飞天茅台酒、软中华香烟、马鲛鱼、月饼等折价共计12640元节礼。此外,陈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陈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款及违纪礼品折价款予以收缴。(海南省纪委监委)
5.福建省武夷山市粮食企业资产管理站党支部书记、军粮供应站站长林雨文违规审批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经林雨文审批同意,以“后勤服务补贴”“粮食收购劳务费”等名义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5.32万元,其本人领取1.53万元。此外,林雨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林雨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福建省纪委监委)
6.四川省成都市天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华违规发放差旅费问题。2017年1月至7月,汪华在担任成都市成甘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和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同意按照每人每月900元的定额标准,违规发放差旅费14.58万元。2018年1月至12月,汪华在担任成都市天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同意按照工程部员工每人每年1.078万元、其他部门员工每人每年0.79万元的标准,违规发放差旅费25.069万元。2019年11月,汪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差旅费予以收缴。(四川省纪委监委)
7.广东省兴宁市兴田街道东街社区党委书记、文教体育服务中心主任邹文忠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7月至2019年4月,邹文忠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情况下,以“计育奖”“加菜费”“全民参保调查工作经费”“春节期间值班补贴”“交通劝导工作补贴”“突击清理户外牛皮癣”等名义违规为时任居委干部发放补助合计13.03万元,其中邹文忠违规领取1.14万元。2019年12月,邹文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广东省纪委监委)
8.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赵秀珍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4月,赵秀珍到厦门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赵秀珍未按期返程,而是借培训外出之机,先后在厦门鼓浪屿、普陀寺等景区旅游2天。返回大龙后,赵秀珍公款报销旅游期间产生的费用1096元。2020年3月,赵秀珍收到政务警告处分,上缴违规报销资金。(贵州省纪委监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